AEO认证时间要求-康索特关务咨询
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康索特关务咨询)
关于“认证时间” 的相关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25号令)第十三条中有如下说明:“海关应当自收到企业书面认证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认证结论。特殊情形下,海关认证时限可以延长30日。” 请大家注意,这里对于前面90日的描述是“认证结论时间”,而对于后面30日的描述为“海关认证时间”。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这个合计最长120的日期,是海关内部开展认证工作并作出结论的最长时间。请注意,这是海关的工作时间。
关于“规范改进时间” 的相关规定
当企业向海关递交了AEO认证申请之后,海关认证关员会根据时间安排到企业开展初次实地认证,这个过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常会持续1-3个工作日。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企业(不如说所有企业)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海关会针对这些问题出具《规范改进通知书》然后给企业进行整改。那么企业的整改期限是否算在前面的120日内呢?当然不是!
因为前面我们提到了,总署225号令第十三条明确将这120日界定为“海关认证时间”,那么企业自行整改,也就是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为海关工作时间,所以自然不包含在这120日内了。针对这一点,海关总署在2014年第81号公告第五条做了明确规定“企业信用等级认定过程中,按照规定可以进行规范改进的,海关允许企业进行规范改进。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企业规范改进时间不计入认证时间。” 这里明确的问题是“企业规范改进……规范改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由此可见:
第一,自海关初次实地认证并开出《规范改进通知书》后,允许企业在最长不超过90日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但是这里明确了:“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不超过90日”,也就是说海关会根据所需规范改进项目来确定时间,如果能在一周内完成整改的,就不会直接批90日的整改期限。
第二,海关给的整改机会仅限一次,如果在90日内不能完成整改(有些企业真的完不成,时间完全不够)或整改依旧不符合要求,就会被认定为“不适用该信用等级”,在不符合失信企业标准的情况下,将会给予一般信用的认定,相当于降级了!所以真诚地请求企业量力而行,如果自己没有十足的把握就联系谷岸关务的AEO认证辅导师果子做一下全面评估,重大问题提早改进。更何况,即便是原AA类、A类企业平移过渡的认证也仅有75%和50%的通过率。
“认证时间” 和“规范改进时间” 时间的关系
通过前面的解读,大家就可以发现,这两个时间其中一个是包括实地认证在内的海关认证工作时间,另一个是企业自身的整改时间,如果一家企业向海关递交了AEO认证资料,自海关受理之日(次日)起算最长时间应为120天认证时间加90天整改时间,共计210天。
来源:上海华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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