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里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杀虫剂、驱虫剂、捕虫用品,本次就以“捕虫套装”这个商品进行海关预归类探讨。
商品信息如下:
品名:捕虫套装/fruitflytrap
结构组成:果虫引诱剂和捕虫器皿零售成套包装。其中引诱剂成分含有94.2%水、5%醋酸、0.8%十二烷基硫酸钠,为15毫升瓶装;捕虫器皿是塑料制,特定形状,可拆装,可重复使用
用途:用于捕抓飞虫
原理:将引诱剂倒入捕虫器皿,利用引诱剂散发的气味引诱小飞虫飞进器皿,因器皿的特殊结构,小飞虫飞入器皿后难以飞出,从而达到捕获飞虫的目的
该商品是零售的成套包装货品,首先要考虑是一同归类,还是分开做海关预归类呢?因商品中的果虫引诱剂和捕虫器皿是配套使用的,且一同报验、成套包装,故可一同归类,那么是按果虫引诱剂进行归类,还是按捕虫器皿进行归类,如何判定其基本特征呢?
观点一:商品使用时,是将引诱剂倒入捕虫器皿中,引诱小飞虫飞入捕虫器皿达到捕获目的,引诱剂用完就没了,属于消耗品,而捕虫器皿是可重复使用的,故捕虫器皿比较重要,并且包装中的引诱剂是15毫升的,量少,认为是购买捕虫器皿而赠送小瓶引诱剂,所以商品是以捕虫器皿为基本特征,应按捕虫器皿归入税号3926909090。
观点二:商品捕获飞虫是利用引诱剂散发的气味引诱小飞虫飞进器皿,从而达到捕获飞虫的目的,商品的功能是捕获飞虫,为实现该功能,引诱剂是必不可缺的,而捕虫器皿可用其他代替,对捕获飞虫起主要作用的是引诱剂,故以引诱剂为基本特征,应按引诱剂进行海关预归类,而引诱剂符合品目注释3808关于“品目38.08的产品可分成下列四类:(一)杀虫剂。……其中有——引诱剂:用以引诱昆虫落入圈套或食毒饵的物质”的描述,建议归入税号38089119。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个人是同意观点二的,类似于“肥皂和肥皂盒的成套商品”应按肥皂归入品目3401,“蚊香和蚊香座的成套商品”应按蚊香归入品目3808,故该捕虫套装建议归入38089119。
预归类税号具备时效性,请以实际海关预归类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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