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觉得食品归类非常简单,大部分都具体列名,没什么争议性,没什么难度,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此次小编碰到一个新的产品,南非红茶,又名:路易波士茶,也称为南非博士茶(如下图所示),很明显的是泡出的茶汤是红色的,那么它是否可以按照红茶归入09章呢?
我们先来看下09章对于茶的预归类品目注释:
09.02茶,不论是否加香料:
10—绿茶(未发酵),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
20—其他绿茶(未发酵)
30—红茶(已发酵)及半发酵茶,内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3千克
40—其他红茶(已发酵)及半发酵茶
本预归类品目包括从茶属(山茶属)植物获得的各种不同的茶。
绿茶主要是鲜茶叶经加热、揉捻、干燥等工序制得。而红茶则是先将茶叶揉捻、发酵,然后再烘焙或干燥制得。
本预归类申请品目也包括半发酵的茶(例如,乌龙茶)。
本预归类申请品目包括茶花、茶芽、茶渣、结成小球或小片的茶末(叶、花、芽的碎末)以及压制成各种形状和尺寸的茶。
在蒸制过程(例如,发酵过程)加入精油(例如,柠檬油或佛手柑油)、人造香精(可呈晶体状或粉末状)、各种芳香植物的某部分或果实(例如,茉莉花、干橙皮或干丁香)的茶,也应归入本预归类申请品目。
本品目包括浸除咖啡碱的茶,但不包括咖啡碱本身(品目29.39)。
本品目也不包括虽名为“茶”,但却不是用茶属植物的叶制得的产品,例如:
(一)马黛茶(巴拉圭茶)(预归类品目09.03)。
(二)供制草本植物浸泡剂或草本植物“茶”的产品。它们应归入预归类申请品目08.13、09.09、12.11或21.06等。
(三)人参“茶”(一种掺乳糖或葡萄糖的人参精混合品)(预归类品目21.06)。
我们通过品目条文,我们可以发现预归类入0902的茶,首先原料植物产品必须来源于茶属(山茶属)科,那么这个南非红茶是用什么原料制作的呢?
根据资料的收集,我们可以发现该产品原料为:线叶金雀花,隶属于豆科灌木、针叶状的抗酸性植物,很明显豆科与茶属相去胜远,虽然取名为红茶,但无法按红茶归类。那么该产品该预归类入哪里呢?
首先,我们来看下0902的排他条款:
一、0903马黛茶:虽然马黛茶也属于南美洲植物,但是属于冬青属灌木的干树叶,不是同一种植物,所以无法归入该税号。
二、供制草本植物浸泡剂或草本植物“茶”的产品。它们应归入品目08.13、09.09、12.11或21.06等。
08.13为干果类;09.09为香料类;12.11为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植物或这些植物的某部分,线叶金雀花很明显无药用、香料、香料等功能,所以无法归入上述品目内。
三、人参“茶”(一种掺乳糖或葡萄糖的人参精混合品)(品目21.06)。
南非红茶的加工工艺非常简单,就是对线叶金雀花进行切割、发酵、晒干、粉碎、封装,未添加任何其他添加剂进行混合,也未进一步进行加工,所以21.06也不符合。
那么这个南非红茶到底应该归哪里呢?从0902的排他条款内并未包含此产品,对此,我们继续根据产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进一步分析,认为产品本身还是属于简单加工的植物产品,故认为归入预归类申请品目12.12项下。
以上归类存时效性,请以实际预归类申请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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