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之陕西AEO认证咨询篇-康索特关务咨询
2017年4月1日,伴随着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统一挂牌,我国已形成由南至北、由东至西的“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新批准的7个自贸区什么样?海关将为支持自贸区试验区建设出台哪些新举措?今天介绍陕西篇,其中有我们很关心的AEO认证方面的问题哦。(康索特关务咨询)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1、自贸试验区有多大?
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中心片区87.76平方公里(含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B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咸保税物流中心(B型)),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26.43平方公里(含西安综合保税区),杨凌示范区片区5.76平方公里。
2、片区功能如何划分?
中心片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贸易金融等产业,推进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拓展科教、文化、旅游、健康医疗等人文交流的深度广度,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高端产业和人文交流高地。
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产业,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中转内陆枢纽港、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及欧亚贸易和人文交流合作新平台。
杨凌示范区片区: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为重点,通过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3、定位和目标是什么?
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4、海关将为自贸区做点啥?
西安海关根据《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海关总署25条措施,制定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方案》”),并获得海关总署批准。
由西安海关统筹负责陕西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的实施,建立片区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对口联系和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过程中涉及海关的重大事项,提出对策措施,实现片区协同发展。
对集成电路服务贸易实施保税监管,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集成电路保税监管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龙头并作为加工贸易手册经营单位,将集成电路产业链上的设计、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企业等全部纳入加工贸易保税监管范围。
该政策拓宽现有加工贸易企业的范围,允许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代工企业并将保税料件委托给产业链中下游的制造、封装、测试企业生产加工,或按要求开展出境加工,将出境加工与加工贸易串联,增加全产业链附加值,最终由研发企业完成出口,实现全产业链保税监管。
今年年底前,西安海关将对符合条件的工信部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该项试点,降低企业占压资金、提高通关效率,促进陕西省服务贸易发展。
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支持企业“自报自缴”
推动税收征管申报要素的审查由集中在进出口通关环节向全过程转变,由逐票审查确定向抽查审核转变,在通关环节实施担保验放,实现税收征管作业的前推后移。支持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其中,“自主申报,自行缴税”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主向海关申报,自行缴纳税费的行为。这是海关税收征管方式的重要改革,也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自己向海关申报、自行缴税,海关全过程抽查,主要在货物放行后开展税收征管要素审查。这样一来通过税收征管改革将报关单审核流程从“事中”转移到“事后”,在保证税收审核质量的前提下,大大提升企业通关效率,降低了企业贸易成本,并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如实合规申报,及时足额纳税,实现进出口既“管得住”,又“通得快”。
今年1月,西安海关首票“自报自缴”报关单申报成功,目前企业进口《海关进出口税则》中72章至85章、90章商品在西安海关所有业务现场均可实现“自报自缴”,今年6月份试点范围将扩大到所有进出口商品。
全面推进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目的是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任性检查、执法不公和内部管理中的人情检查等问题,提高管理科学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管理环境。
目前,西安海关已经在报关单查验、企业常规稽查业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2016年,西安海关通过智能数据分析对2804票报关单、27家企业实施了随机查验、常规稽查,分别占总查验量的94.1%、常规稽查量的87%,并在上述两个业务领域实现了100%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今年年底前,西安海关将在进出口货物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保税核查、保税货物监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免税商店及免税品核查等业务执法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通过实现“查谁”与“谁查”的随机选择,有效避免执法过程中人为因素对执法结果的干预,防范廉政风险,提高管理科学性。
深化AEO和企业协调员制度
AEO制度即“经认证的经营者”,这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重要制度,也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和各国海关管理中最先进的贸易便利化措施之一,海关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良好的企业实施认证并予以通关便利措施。国际AEO互认的实施将为国家“一带一路”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发挥积极的助推作用。
目前陕西自贸试验区共有8家AEO认证企业,这些企业可以享受到在出口至互认国家(地区)时,对方国家较低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等系列通关便利措施,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仅如此,去年10月,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19类共49项守信激励措施,将在广大企业和市场主体中产生良好的激励示范效应。西安海关也将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大力培育更多AEO认证企业,依据企业申请,按照审核标准进行辅导,提高企业规范化水平,让更多企业享受信用体系建设带来的诸多红利。
稳步推进企业协调员制度,成立海关与企业合作委员会,由企业协调员深入合作AEO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宣讲新政、解答疑问,目前自贸试验区已经有11家企业加入了关企合作计划,先后协调解决企业各类问题近100个。
开展与“一带一路”国家海关合作
近年来,陕西企业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热情高涨,纷纷布局中亚。据西安海关统计,今年1季度,陕西省对中亚地区进出口8503万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3倍。其中对哈萨克斯坦进出口5424万元,增长3.1倍,占同期进出口总值的63.8%。
目前,西安海关已经与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州海关建立了关际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包括统计数据交换、监管通关、“长安号”中欧班列联合监管、执法互助等多个领域,并且在今年年初成功进行了首次数据交换。年内西安海关还将与阿拉木图市海关建立关际合作关系。通过国际间的海关合作,为陕西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通关便利措施和其他海关支持。
(注:阿拉木图市海关与阿拉木图州海关都是直属海关)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201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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