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索特

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

在线留言在线留言| 收藏本站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在线关务课堂

咨询热线:19145708693

猜您想找:

当前位置: 首页 » 康索特新闻中心 » 关务资讯中心 » 进出口行业新闻 » 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

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9-26 09:30:16    点击数:-   【


海关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海关归类决定咨询热线:021-65065531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海关归类工作的有序统一,现将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各直属海关以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决定书》(以下简称《预归类决定书》)停止使用。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企业在原制发直属海关关区进口或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涉商品并规范申报的,海关仍按照《预归类决定书》的归类意见审核放行。

海关归类决定,商品归类的总规则是什么,hs编码分类


三、企业需要申请海关商品归类预裁定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归类决定,商品归类的总规则是什么,hs编码分类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3日

文章转自:上海海关12360热线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