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0号(关于2016年度自新西兰进口有关农产品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2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四大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6年度四大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四大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16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7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xls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14日
来源:海关总署
康索特关务咨询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关务管理咨询服务,康索特关务专家们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AEO认证、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康索特小编有话要说:本文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上述观点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如果您有关于原产地证申领或商品归类培训方面的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欢迎您访问www.customs-consult.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778-1611咨询,康索特关务咨询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