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会成为海关稽查的对象?-康索特关务咨询
海关稽查:是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康索特关务咨询)
2016年12月初,当湛江海关驻霞海办事处稽查科在开展2016稽查工作“回头看”时,有企业对海关稽查提出了他们的疑问。
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企业的小伙伴遇到了什么难题吧!
“年头刚刚签收了稽查结论,为什么现在又要签收稽查通知书?”接到海关稽查的通知,港商黎总很是“纳闷”。
“这次是我们年内第二次接受海关稽查,一直以来公司账务都很规范,为什么海关稽查总是‘相中’我们呢?”
事实上,这并非个案,有的企业两三年也遇不到一次海关稽查,有的企业一年内却要被“相中”两三次。这是为什么呢?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找出答案吧!!!
原因一:专项任务是重点
海关稽查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关总署每年都会针对一些行业或商品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各直属海关也会结合自身关区进出口风险情况组织相关稽查行动。在制定稽查计划时,有计划的选取行业(进出商品)相关的重点企业进行稽查。可以说,这类的稽查作业一般是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例1:
2015年,海关总署于3月下发了针对棉花加工纺织企业的专项稽查,稽查重点有以下三方面:1.是否存在擅自倒卖、处置保税料件问题。2.是否存在保税料件高报单损耗、串料、擅自内销等情形。3.是否存在落棉内销价格及税号申报不实等问题。湛江关区就有三家棉纺企业被纳入专项稽查范围,上面提及的黎总所在棉纺企业就是其中之一。
原因二: 异常数据需提防
海关挑选稽查备选企业不仅仅是稽查部门自家的事情,还要有风险管理、通关、统计等部门联合研判,提供强大后台支持,从各自角度对相关异常数据做到善发现、早处置,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查发有效。
例2:
2016年年初,湛关稽查部门收到来自审单处的风险处置信息,某企业自2013年起至今进口的同一商品一直维持在同一价格,属异常数据,存在着价格申报风险。稽查部门经召集相关部门研判后快速启动稽查程序,后查发该企业进口货物存在着关联交易,并存在着的运杂费未向海关如实申报的情况,除了把企业交易异常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外还对该公司追征税款并征收相应滞纳金。
原因三:外部信息是个宝
海关内部的风险线索只是我们选取稽查企业的一个切入点,另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便是来自海关外部,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单位团体或是权威的新闻报道都是我们确定稽查目标的重要来源。
例3:
前年开始,湛江海关稽查部门通过走访部分船代(货代)企业,发现以海运方式在湛江口岸申报进口集装箱货物普遍存在在香港转船的情况,在转船装卸过程中,船东会向大陆货主强制收取所谓的THC费(又称DTHC费)和文件费。由于上述运杂费的结算存在滞后性,许多企业在办理进口货物通关手续时未向海关申报上述费用,按规定该笔费用应该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针对这一信息,稽查部门在近两年多时间里集中力量对涉及相关费用的进口企业开展稽查,共查发二十余家企业漏报运杂费的情事,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原因四:改革要求需落实
2016年7月,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各直属海关对常规稽查企业全面启用“双随机”模式(即常规稽查对象和参与稽查作业的海关关员的选取均无法进行“人为指定”而是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也使同一家企业在3年左右接受2次稽查成为了一种可能。但总体而言, “双随机”的启用,有效克服执法“任性”,“查谁”和“谁查”,关员和企业事先都不知道,让寻租无门、腐败无路,充分体现了公平、廉洁,规范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优化监管服务。
企业的小伙伴们,
现在明白为什么海关稽查总是会“相中”你了吧!
事实上,
海关稽查不会随意针对任何一家企业哟!
海关的稽查执法可是有着严格的程序标准的!
海关知识小贴士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于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供稿:霞海办
转自:湛江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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