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在某宝上看到一种“御宅女素心水果植物酵素果冻”成分含量如下图,类型:条型凝胶果冻、果味型
把包装打开的形状见下面图片:
在学海关预归类的我脑海中顿时浮现出1704、2007、2106,翻阅海关预归类品目注释发现2007烹煮制得的果酱、果冻、柑橘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粗看2007还是比较符合商品名称,毕竟这个商品有果冻两个字和2007品名注释果冻完全吻合,没有理由再去考虑别的税号了。不过仔细看一下2007品名注释发现前面有烹煮制的的限定条件,其允许添加的也只是仅允许添加糖或其他甜物质。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来看下原文:
20.07 烹煮制得的果酱、果冻、柑橘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10 — 均化食品
—其他:
91 — — 柑橘属水果的
99 — — 其他
果酱是通过将整果、果肉、某些蔬菜(例如,南瓜、茄子)或其他产品(例如,姜、玫瑰花瓣)用几乎等量的糖来烹煮制得。冷却后为浓厚酱状物,带有果肉碎块。
柑橘酱是果酱的一种,通常用柑橘属水果制成。
果冻是用糖和水果汁(压榨生果或烹煮水果而得)煮沸后冷凝而成,呈冻状,透明,无果肉碎块。
果泥是用过筛果肉或坚果粉加糖或不加糖烹煮后制成,呈较浓的酱状物。果泥不同于果酱,其果子含量更高,质地更为细腻。
果膏(苹果、榅桲、梨、杏、杏仁等)是用果泥经蒸发加工制得固体或接近固体的产品。
海关预归类目录本品目的产品通常用糖制成,也可用替代糖的合成甜味剂(例如,山梨醇)制成。
本品目也包括均化制品。
本品目不包括:
(一)作为糖食或巧克力糖食的果冻及果膏(分别归入海关预归类品目17.04或18.06)。
(二)用明胶、糖及果汁或人造果精制成的餐用果冻(品目21.06)。
可以看到品目注释已经对果酱、果冻、果泥、果膏做了明确的定义,添加的范围。果酱、果冻、果泥和果膏的加工方法都是由水果、果汁和果肉为原料制成的,尤其是果冻,仅使用糖和水果汁煮沸后冷凝而成的,因为水果里含有大量的果胶,所以果冻冷却后就会变成各种形状。如果你做过乳制品的海关预归类,就会发现品目20.07跟品目04.02类似,都是仅允许添加糖或其他合成甜味剂,而没有允许添加凝胶类物质。不过,适量的稳定剂是可以被添加而不会改变性质的。而某宝上的产品主要成分综合蔬果发酵粉、柑橘果粉、琼脂,而不是果胶,虽然含有苹果汁,但是不足以够成整个商品的基本特征成分,所以2007可以排除了。接下来我们看下排他条款中列出了果冻的另外两种海关预归类可能,分别是品目17.04和品目21.06
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本品目包括大部分通常可供直接食用的糖制食品。该类食品商业上为固体或半固体形状,统称为糖食或糖果。品目注释告诉我们1704是可以直接食用的固体或者半固体的形态的糖食。品目注释第八条写到了“八、糖果包装的果子冻及果子膏”结合2007的排他条款,是不是可以发现两个很敏感的描述“作为糖食的……”和“糖果包装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以糖为主要特征,并且制成符合规定的糖果包装,无论是否天然原料还是加了很多增稠剂,一律可以优先归入海关预归类品目17.04。某宝的商品完全符合这个两个敏感的描述,既然可以归入1704,那2106就不用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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