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的总规则是什么?海关商品归类核心内容:协调制度把各种商品编码预归类,海关商品归类几乎涵盖所有目前进出口的所有商品编码预归类,那么协调制度中商品归类总归则是什么?一共有六个规则。康索特关务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海关商品归类服务,商品编码预归类服务,欢迎来电:400-778-1611。
商品归类的总归则是什么?海关商品归类规则三
1、条文内容
当货品按海关商品归类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海关商品归类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商品编码预归类一) 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 一)或(二)海关商品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2、海关商品归类规则解释
(1)只有规则一和规则二都不能用的时候才用规则三。
(2)在运用规则三时,必须按其中(一) (二) (三)款的顺序逐条运用。
商品归类的总归则是什么?规则四
1、条文内容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海关商品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
2、海关商品归类规则解释
当规则一至规则三仍无法归类的货品,只能用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来替代,即将报验货品与类似货品加以比较以确定其余哪种货品最相类似。这里的“最相类似”指名称、特征、功能、用途、结构等因素,需要综合考虑才能确定。
商品归类的总归则是什么?规则五
1、条文内容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海关商品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仪器,绘图仪一) 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 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2、海关商品归类规则解释
海关商品归类规则五是一条关于包装物品归类的专门条款。
规则五(一)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各条规定的容器:
(1)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专门设计的,有些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
(2)适合长期使用的,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盛装某一物品使用期限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这些容器还起保护作用”。
(3)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单独进口或出口的容器应归入其应归入相应的品目。
(4)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
(5)包装物本身并不构成整个货品的基本特征。
规则五(二)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个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
(1)规则五(一)以外的;
(2)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品的;
(3)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单独进口或出口的容器应归入其应归入相应的品目;
(4)不属于明显可重复使用的。
商品归类的总归则是什么?规则六
1、条文内容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2、条文解释
本规则海关商品归类是关于子目应当如何确定的一条原则,子目归类首先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确定;如果按子目条文和子目注释还无法确定归类,则上述各规则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子目的确定;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子目的确定。
在具体确定子目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确定子目时,一定要按先确定一级子目,再二级子目,然后三级子目,最后四级子目的顺序进行。
(2)确定子目时,应遵循“同级比较”的原则,即一级子目与一级子目比较,二级子目与二级子目比较,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