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A单证册是一本国际通用的海关通关文件,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时进出境货物而专门创设的。ATA由法文Admission Temporaire和英文Temporary Admission的首字母缩合而成,表示暂准进口。
ATA单证册制度的产生
1889年在巴黎举办的历史上首次最大规模的展览会—“万国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利用展览会来开拓海外市场逐渐被各国所接受
为了给参展用品的通关提供便利,1900年和1913年,国际联盟(the League of Nations)在关于海关法规的会议上提出简化海关手续的建议
1923年,在国际联盟的召集下,海关专家对上述建议进行了审议并起草了《关于简化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
1952年,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的提议下,海关专家又起草了《关于简化商业样品和广告材料进口海关手续的国际公约》
1954年,奥地利和瑞士之间对商业样品临时进口成功地尝试了三联单制度(Triptych System)
受奥地利和瑞士的启发,海关合作理事会(即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起草了《关于商业样品ECS单证册的海关公约》,国际暂准免税进口制度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1958年,在国际商会的提议下,海关合作理事会联合关贸总协定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商会国际局等国际组织,在ECS单证册的基础上,开始起草《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简称ATA公约),以进一步简化专业设备和展览会交易会货物等一系列暂时进出口货物通关的海关手续
1990年6日26日,世界海关组织大会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审议通过了一项新的货物暂时进口海关公约——《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又称伊斯坦布尔公约
目前,伊斯坦布尔公约与ATA公约同时使用。
1992年5月18日,国务院印发国函(1992)49号文——《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暂准进口的公约》等有关暂准进口的国际海关公约的批复》。我国决定加入《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即伊斯坦布尔公约),同时加入《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单证册海关公约》(ATA公约)和《关于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等事项中便利展出和需用物品进口的海关公约》。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作为相关单证的出证和担保协会,承担ATA单证册出证和担保工作。
根据2017年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7年海关总署令第233号)第三条规定:“使用货物暂准进口单证册(以下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规定的货物。”
例如:参加展会的展品
为客户展示的商业样品
用于测试或拍摄等活动的专业设备
等等……
持ATA单证册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7年海关总署令第233号)第八条规定:“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海关提交有效的ATA单证册以及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材料。”
ATA单证册需要注意的三个期限
ATA单证册有效期
指的是ATA单证册本身持续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出证机构打印在ATA单证册封面和各式凭证的G项c )栏内。
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申请延长期限超过ATA单证册有效期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应当向原出证机构申请续签ATA单证册。
对我国持证人来讲,指的是中国海关规定的暂时出境货物的最迟复运进境日期。这一期限由中国海关在办理货物暂准出境手续时,填写在ATA单证册出口存根第2栏“免税复进口最后日期”内。
如果货物预计在单证册本身有效期内回不来,则需要在原单证册有效期内(建议提前2个月)向原出证机构申请办理续签单证册,并在国内外海关分别办理续签单证册和原单证册的关联延期手续。
复运出境期限
对我国持证人来讲,指的是暂时进口/过境国家或地区海关规定的货物最迟复运出境日期。这一期限由办理货物暂准进口/过境手续的海关填写在ATA单证册进口/过境存根第2栏“货物复出口/向海关申报的最后日期”栏内。
文章转自:黄岛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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