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上海海关开始大力推广“进口提前申报”通关模式。
企业只需在货物抵达上海港前,按要求交验相关单据
待货物实际到港后,凭理货信息即可实货放行
海关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4号(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
海关文件出于2014年,今年将是大力推广的一年,接下来就让康索特关务专家用最精炼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为大家解读一下74号公告,拎一拎重点。
1、提前申报需要先取得提(运)单或舱单信息
2、进口货物应于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
3、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
4、进口货物因故未到或者所到货物与提前申报内容不一致的按要求办理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
5、出口货物因故未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海关撤销原提前申报的报关单
6、出口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货物与提前申报内容不一致的按要求办理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手续
7、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应当有效
8、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的,以货物实际进出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为准
9、进口货物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为准
10、进口转关货物以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为准
11、出口货物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为准
12、出口转关货物以启运地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为准
1、进口提前申报暂不适用法检货物(需办通关单)和海运分拨货物(海运散货)
原因是国检这块尚未开通提前申报;海运散货需要运输工具到港后进行分拨生成分拨提单编号。
2、货物到港前完成申报和纳税手续,货物到港后凭海关放行通知书和理货信息直接办理提货手续,速度快的不是一点点。
3、一般情况下海运货物在船舶到港前3-4天就会有舱单信息、空运货物在飞机起飞后1小时就会有舱单信息,所以企业一定要提前准备相关单据给到清关公司,充分享受提前申报的优势。
4、提前申报之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前商品税号发生税率变化的,根据两个时间点的税率差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补税手续。
5、上海口岸到港的货物,属地区域通关一体化申报同样可以采用提前申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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