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康索特关务咨询小编发现有网友在后台留言:
“为什么进出口数据都是由海关负责管理和发布,不是有统计局吗?
康索特关务咨询小编经过多方查证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
海关的统计职能
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是研究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重要资料,客观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和海关依法行政的过程和结果。
1981年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对外正式公布的进出口贸易情况使用海关统计数字,海关统计成为我国的官方统计;
1987年
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将编制海关统计列为中国海关的四项基本职能之一;
2005年12月25日
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进一步为保证海关统计数据的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
哪些内容会列入海关统计
1、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2、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下列进出口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
1、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2、暂时进出口货物
3、货币及货币用黄金
4、租赁期1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口货物
5、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而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进出口货物
6、海关总署规定的不列入海关统计的其他货物
海关统计的原始资料是经海关审核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统计项目如下:
进出口货物的统计项目包括
1、品名及编码
2、数量、价格
3、经营单位
4、贸易方式
5、运输方式
6、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启运国(地区)、境内目的地
7、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
8、进出口日期
9、关别
10、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
既然海关统计数据是权威的,在哪能看到?什么时候发布?
以下是2016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发布的时间表和发布载体清单,敬请收藏:
图 年表
康索特关务咨询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关务管理咨询服务,康索特关务专家们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康索特关务咨询小编有话要说:本文部分内容转载自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上述观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