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点生产导致不满足原产地标准的事情屡见不鲜。大多数企业在利用FTA的原产地筹划时,往往是根据产品的物料清单(BOM)“踩线”生产,市场瞬息万变,一不小心就掉在“线”下,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为帮助大家加深理解,下面以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为例加以说明:
江苏某企业长期生产棉服出口至东盟地区,为了享受该协定带来的好处,企业对原料采购进行了规划,即:新加坡涤纶14.5%,巴基斯坦棉纱50%,越南亚麻20%,中国蚕丝6%,日本锦纶9.5%。
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累积规则规定,成员成分可以累积,累计成分(即所有成员方成分的完全累计)不低于 40%,则该产品应视为原产于制造或加工该制成品的成员方境内。中国、新加坡、越南均为东盟成员国,经计算,三国的累积成分是40.5%,符合规定。
但是由于市场变化,越南的亚麻只占到19%,其他成分不变,企业照常生产并申请《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 E。企业就这样经营了5年,后来被海关查出,后果不言而喻。
企业并不是不可以利用FTA的规则进行临界点生产,但一定要警惕其风险,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企业完全可以借助一些信息化手段对生产的物料进行合理管控,达到既享受FTA优惠税率及相关贸易待遇,又不会有风险。
| 特别提醒 |
本文为康索特关务咨询原创
如需转载 注明出处
上海天海康索特关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778-1611
企业邮箱:kstgw@thecustoms.com.cn
公司网址:www.customs-consult.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1000号天科国际大厦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