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之中亚太自贸协定科普-康索特关务咨询
今天,原产地证小课堂开讲。为大家讲课的是来自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检务科的朱颖。朱颖老师今天给我们带来的是原产地证中关于亚太自贸协定的科普。(康索特关务咨询)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是唯一覆盖东亚、东北亚、南亚和东南亚的区域贸易安排,在亚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亚太自贸协定目前共有成员国六个,分别问: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签订于1975年的《曼谷协定》,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
2005年在北京举行的部长级理事会上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我国可从亚太贸易协定中享受到的优惠关税待遇主要来自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平均关税减让幅度分别为33%、35.7%、20%、14%,主要减税产品有化工产品、木制品、金属制品、精密仪器、塑料、皮革、纸类和机械电气产品等。
既然亚太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到如此优惠,那如何判定产品是否符合亚太原产地标准呢?
(一)判断是否符合直运规则
(二)是否符合完全获得规则
(三)是否属于微小加工
(四)非完全获得或生产
(五)累积原产地规则
接下来我们再通过几个案例来看一下亚太原产地签证标准的判定吧~
例一:中国某公司从新西兰进口怀孕奶牛,然后将出生的小奶牛饲养一段时间后出口至孟加拉,请问可以对此小奶牛出具亚太原产地证书吗?
分析: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对完全获得的规定,“在本国出生和饲养的动物”符合完全获得标准,故原产国为中国,原产地标准为“A”。
例二:中国某工厂从新加坡以500美元(CIF)购进一批竹子,在中国经过切片、打磨、编造加工成竹椅子共花费450美金,该批竹椅以1000美元的离岸价格销往韩国,货物由中国青岛港装船,经海运直接运抵韩国釜山港。请问该椅子能否获得亚太原产地证书?
分析:1、符合直接运输规则,从中国至韩国,未经转口;
2、不属于“完全获得”,因为含有从新加坡进口的材料;
3、超出“微小加工或处理”范围,工序经过切片、打磨、编造等;
4、未使用成员国的材料,故直接用非成员国价格计500/1000=50%《55%,符合“B50%”原产地标准,可以申报亚太优惠原产地证书。
现在进入“你问我答”时间
问:听说今年亚太成员国韩国和我国签订了中韩贸易协定,请问去韩国的货物如何选择产地证呢?
答:首先确定货物HS编码是否在这两种证书的降税清单内,然后分别比较哪种证书优惠幅度更大,然后接下来怎么选就不用我说了吧。
第一次申领产地证,是需要备案滴,在出货前与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并在网上发送申请,签证人员会视情况对货物进行实地调查,并核对所有单证无误后就可以备案出证啦!
(供稿:江苏检验检疫局)
主编:曲实强 主编助理:陈伟
本期小编:郭恒作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康索特关务咨询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关务管理咨询服务,康索特关务专家们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供AEO认证、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咨询等服务,为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规避风险、提高竞争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康索特小编有话要说:本文部分内容转载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上述观点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如果您有关于原产地证代办方面的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欢迎您访问www.customs-consult.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778-1611咨询,康索特关务咨询您身边的关务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