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粮食进口的一些事儿-康索特关务咨询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我们国家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超级大国”,粮食需求自然也相当的大,今天我们来说说有关粮食进口的一些事儿。(康索特关务咨询)
虽然我们国家粮食主要品种已经实现了自给自足,但是由于品种结构、国内外市场价格差异等因素影响,每年我们国家还是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量的粮食, 2015年我国全年粮食进口量达到12,477万吨,同比增长24.2%。
这么大量的粮食进口自然也就需要经过海关监管才能进入国内市场,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海关监管进口粮食的一些事儿。
首先
大家需要知道的是粮食属于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货物,因此在粮食进口企业就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是指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发证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进口适用关税配额税率的农产品及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签发进口货物适用配额税率的证明文件。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果需要延期,企业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换证,但延期最迟不得超过下一年2月底。
适用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粮食品种包括:小麦(包括其粉、粒)、玉米(包括其粉、粒)、大米(包括其粉、粒)。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粮食,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则按照《关税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证面内容是不能更改的,如果需要更改,就要到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另外就是“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实行的是“一证多批”管理,就是最终用户需要分多批进口的,凭配额证可以多次办理通关手续,直到海关核注栏填满为止。
当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粮食是以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援助、捐赠等贸易方式进口时,海关需要验核商务部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盖的相关印章并按规定办理验放手续。
不过当粮食由境外进入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时,是不需要提交“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海关会按照规定验放并实施监管。
验核“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是海关监管进口粮食的重要环节,但这并不是全部,企业还是要按照规定走完正常的通关程序,这样一粒粮食才能顺利从国外走上国人的餐桌。
在我们国家粮食进口持续上升,粮食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一份警醒,从我做起,珍爱粮食、节约粮食,共同维护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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