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解读之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最近经常有人咨询产地证书中填写的“PSR”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使用“PSR”?今天小编就以东盟产地证为例具体聊聊“PSR”吧。(康索特-原产地证申领)“PSR”是Product Specific Rule的英文简称,即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是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第8栏填写的内容之一。具体定义为,在东盟成员国制造、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应当视为原产于东盟成员国的货物,制造、加工该产品的东盟成员国为其原产国。
列入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分为惟一标准和选择性标准。对列入惟一标准清单的产品,只能使用《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对列入选择性标准清单的产品,出口商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百分比标准或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
下列产品特定标准为判定其原产资格的唯一标准。对于这些产品,在申领原产地证书(FORM E)时,只能采用产品特定标准。(即:1517.90、2105.00、5103.20、5103.30、5104.00、5105.31、5105.39、5105.40、7101.21)
关于选择性标准,根据“特定产品规则清单”将部分税号的产品的原产地判定标准进行了细分。①税则归类改变,例如:1604.11(鲑鱼,整条或切块, 但未绞碎)要求从任何其他章改变至子目1604.11,否则不能取得原产资格。②纺织材料及纺织品的加工工序标准——赋予非原产材料原产资格必须经过的加工工序,具体包括第52、60、61、62、63章的部分产品。
总之,只有当上述产品符合其特定原产地标准时,方能在第8栏填入“P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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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顾问:周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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