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涉税要素主要调整了哪些方面?
需要关注哪些内容呢?
现汇总梳理重点申报要素调整情况
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快来重点学习一下吧
1 葡萄酒
与2022年相比,葡萄酒的申报要素调整内容主要集中在价格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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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了价格要素中的“进口方式(原液区内加工、原液区外加工、原瓶有品牌、国内贴品牌)”,该内容仅要求作为归类要素申报,无需在价格要素中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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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要素中的“年份”取消了括号提示内容(没有年份的申报无年份)。但需注意该“年份”要素应申报酿酒用的葡萄收获年份,并非葡萄酒的装瓶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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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目2205项下增加了酒精浓度的归类要素,要求按容量计报酒精浓度,一般用“%vol”表示。
2 塑料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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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39章的塑料原料的“级别”和“用途”价格要素正式作出调整并给予了明确的申报提示,企业申报时可通过下拉列表选择内容填报。其中,“级别”(正品、非正品)要素主要是用于区分商品性能是否达到生产时的预设标准。若商品符合生产预设标准则填报“正品”,若商品一个或多个性能指标不符合生产预设标准则填报“非正品”。“用途”(薄膜级、注射级、吹塑级、注塑级、拉丝级、电缆级等)是指有明确下游加工级别的,可以填报“注塑级”“薄膜级”“吹塑级”等,无明确下游加工级别的,填报商品应用的方面、范围,即实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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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3917.3项下塑料管“是否经加强或与其他材料合制”要素被拆分成两个申报要素,要求分别对“是否经加强”和“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的情况进行明确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主要是指与非塑料材料合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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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3926项下其他塑料制品的“规格或型号”要素调整为“型号”要素,仅要求申报塑料制品的型号内容,不再要求申报规格。
3 橡胶制品
为区别硫化橡胶制品和非硫化橡胶制品的归类,税目40.06、40.07、40.08和40.16的归类要素作出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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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材质”要素中增加括号提示内容(橡胶品种)。企业申报时不应仅简单申报为“硫化橡胶”,需进一步申报橡胶的品种,如“丁苯橡胶”“丁腈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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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是否硫化”归类要素。
4 钢铁制品
主要是取消了税目73.26项下归类要素中的“加工方法”后的括号提示内容(锻造、冲压等,是否经进一步加工)。建议尽可能详细申报加工方法。
5 电池、电池组及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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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85.06和85.07项下电池、电池组及蓄电池的归类要素“电池电解质”的表述统一修正为“电极材质”,但该要素后的括号提示内容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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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8507.6000项下的锂离子蓄电池新增“比能量”归类要素。该要素为税目 85.07项下商品专有要素,是指单位质量(体积)的电池可提供的能量,单位是Wh/kg。
6 汽车零部件
本次对税目8407、8408、8511、8512、8708项下汽车零部件的申报要求也作出了较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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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了3个归类要素:“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生产件的通用零件编号后加注‘/TY’”“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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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个归类要素:“适用车型(适用于XX品牌XX车型)”,注意要按照括号后提示内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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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2个要素:归类要素“状态(成品、半成品、成套散件)”后的括号仅提示(成品、成套散件)内容,申报时无需考虑半成品情况;价格要素“零部件编号”申报时不再要求加注“S/”“W/”或“WF/”标记。同时规范申报目录对应的释义中提到“零部件编号:是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完整编号。一般由生产企业根据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C/T265-2004) 编写的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例如:自动变速箱,零部件编号09G 300 055 R。”
海关小贴士
商品规范申报行为体现了企业守法合规的意愿和能力,规范申报也能够有效提高通关数据质量,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企业应如实、准确、合规填报申报要素,如果仍有疑问,可提前与属地海关的沟通联系哦。
供稿:关税处、清远海关